本网讯 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十二五”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中简称意见),并明确提出,建立教材质量抽查制度,并向职业院校发布抽查结果,禁止不合格的教材进入课堂。要把教材选用纳入职业院校评估、示范校遴选、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
意见指出,“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取得很大成就,但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存在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不紧密,职教特色不鲜明;教材呈现形式单一,配套资源开发不足;教材建设管理制度、服务体系不健全;中高职教材脱节、断层和重复等,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等问题。
教育部指出,要遵循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按照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的要求,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教材内容的有机衔接和贯通。更新教材内容和结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材呈现形式,大力开发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程、大类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着力加强实训教材和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十二五”期间,教育部将进一步健全教材开发、编写、审定、选用、更新机制,建设一支能够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教材编写队伍、审定队伍和出版队伍。编写出版一大批反映产业技术升级、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高质量教材。实现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机制不断创新,教材质量不断提升、专业门类更加丰富、教材数量大幅增加。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的现代职业教育教材体系。同时,还将制定“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出版规划。
教育部要求,完善教材准入机制,规范教材选用秩序。推广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教材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国家规划教材等有关教材编写、出版、选用及评价信息。职业院校要建立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和教研人员等组成的教材选用机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优先从国家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教材。
教育部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教材管理的责任,发挥地方职教教研机构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材选用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有广大教师和专家共同参与的教材质量评价机制,完善教材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做好教材使用情况的调查和反馈。及时根据教材评价和使用情况调整国家发布的教材目录,并将其作为制定下一阶段国家规划教材出版规划的重要依据,优化教材结构,促进教材质量不断提高。
来源:中国青年报
-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 保定艺术学校
- 石家庄东华铁路学校
- 石家庄新希望职业中专学校
- 石家庄协和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
- 石家庄华师经济管理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花都形象艺术学校
- 石家庄柯棣华医学院
- 石家庄和平医学院
- 石家庄新铁轨道交通中专学校
- 河北航空管理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经济学校
- 河北同仁医学院
- 石家庄通用交通学校
- 石家庄财经商贸学校
- 河北商贸学校
- 石家庄机电职业中专学校
- 河北信息工程学校
- 保定莲池区职教中心
- 石家庄中英航空学校
- 石家庄同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白求恩医学院
- 石家庄现代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北方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 石家庄市华兴科技工程学校
- 石家庄三渡网络培训学校
- 石家庄旅游学校
- 石家庄通达铁路学校
- 河北轨道交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