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市随迁子女2013年可就地参加高考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1-04 09:16:28  浏览查看()

    本网讯 元旦前后,各省区市“异地高考”方案密集出炉。据媒体公开报道,目前仅西藏、青海动态未明,天津称政策正在抓紧制定,海南则表示已基本完成方案论证工作,将于近日正式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各地已出台的相关政策,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吉林、辽宁、浙江、江苏、河南、云南、湖北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年即可在当地参加高考。

  多地方案均在2013年高考报名结束后才出台,随迁子女要在当地参加高考,需进行补报名。湖北、河南、江苏、吉林、辽宁、湖南、河北、重庆、安徽、云南等地明确将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

  其中,云南随迁子女今年虽可就地参加高考,但报考方案仍与户籍密切挂钩。报考三本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无门槛,如要报考云南省属院校、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中均包含户籍要求。

  广西将方案实施的时间定在2013年国庆,这也意味着该区在今年高考中仍将执行原有的政策。而北京、广东、陕西、甘肃的方案虽然也从今年开始实施,但采用过渡和渐近的方式逐步实施,随迁子女今年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

  (更新截至发稿日)

  省区市

  方案进度

  实施时间

  条件

  北京

  已公布过渡方案,正式方案将争取在2013年出台

  2013年(过渡方案)

  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2013年开始可以参加中职考试录取,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大学本科部分的录取则尚未公布放开的时间表。

  天津

  未公布

  将抓紧完善与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相衔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政策。

  河北

  已公布

  2013年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山西

  已公布

  2014年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西省境内父母经常居住地连续3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提供家长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高中段学籍证明。

  内蒙古

  已公布

  2014年

  符合以下2个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2014年高考,仅限报考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2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

  辽宁

  已公布

  2013年

  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父母在辽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吉林

  已公布

  2013年

  考生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其父母在该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

  黑龙江

  已公布

  2013年

  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上海

  已公布

  2014年

  持有上海居住证A证的来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完成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当地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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