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标准”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1-03 09:37:03  浏览查看()

    本网讯 日前,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试行)》(简称“校长标准”)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教育部表示,“校长标准”将成今后校长选拔、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校长标准”首次系统建构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6项专业职责,即“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校长标准”60项具体要求的第一条就是要求校长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着力保障农民工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一位家长[微博]告诉记者,这条标准最好能具体化、落到实处,破解中小学入学难题。

  依据“校长标准”,校长须“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的知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不仅是教书识字,更重要的是文化传承,校长必须广泛涉猎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艺术判别能力才能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潜移默化地熏陶学生。

  曾长期在小学工作的尹老师告诉记者,校长的艺术修养与学生的培养质量息息相关。“校长懂艺术,才能组织好校园文化活动,才能凝聚学校文化建设力量,才能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专家表示,教育部此次还通过“校长标准”向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开刀”。教育部要求校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校长标准”要求,校长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不少家长都对此表示满意。对近来不断曝出的体罚、虐待学生丑闻,“校长标准”也做了严格规定,要求校长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来源:北京日报

> 相关报道:
Copyright 2012-2024 石家庄技校网  Sjzjxw.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