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月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工作已经开始,自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以后将迎来第一个应用高峰期。全国学籍系统的主要应用工作包括毕业升级、招生处理、小学新生注册、省内转学、跨省转学、毕业后跨省就学等业务。
学生正常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依次按照毕业、升级和招生入学的顺序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处理。学生正常升级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各地要确保学生的毕业结业操作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各级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结业学校在系统中操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和结业,由学校在系统中进行操作,无需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和结业,需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并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各省设置相应的毕业结业条件。毕业和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学生毕业和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将毕业和结业生退回到在校生状态,再进行其他操作。
招生部门根据招生计划设置各学校招生人数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设置辖区内各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需要调整的,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招生计划变更功能提交变更申请,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部门)核办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处理以预先指定招生学校、统一招生处理为主,其他与高中阶段一样,招生处理以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结果名单为依据。当一个学生被两所或以上学校录取时,需进行重复招生(查重)处理。招生操作由学籍管理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完成。
学生跨省升学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于有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发起学籍转接申请;对于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受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原来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学籍管理员等
全国学籍系统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学籍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账号。学校级学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生信息、提出学籍变动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级学籍主管领导负责核办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变动。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负责核办学校提交的学生注册、学籍变动、关键信息变更等业务操作,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各级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配置管理,不参与学籍业务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设置受控字段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增加或者删除本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强制核办字段),以及查看上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学校修改的学生信息为受控字段时(无论是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都需要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通过后才能完成信息修改。
省市县级用户设置辖区内学校班额上限
省级、市级、县级用户可逐级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班额上限进行统一设置,包括查看上级班额配置和设置本级班额配置功能。本级设置的班额不可高于上级设置的班额;如果上级设置不允许下级修改班额,则沿用上级设置,本级班额无法设置。
省级用户可设置本省是否允许退学、留级、跳级等
省级用户可以按照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阶段,分别设置本省是否允许办理包括退学、留级、跳级、开除等在内的各类异动。可设置小学新生注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控制、是否可以删除有正式学籍号的学生等业务开关,并可进行小学新生注册、在校生注册、毕业、升级、招生等学籍业务时间设置,控制业务办理时间。
各省份要根据实际,设置学籍业务权限,进行班额、异动类型、受控字段等业务配置管理,特别要督促完成毕业升级前在办业务处理,做好升级时间点控制、小学新生注册和在校生注册办理时间控制等工作。
关注以下几个学籍信息管理时间节点
为确保所有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后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市教育局提醒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
7月27日之前要清理系统中的各种在办业务。主要包括跨省转学核办及转入学校调档、省内转学核办以及其它各种在办业务。
7月30日之前要确保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结业操作完成。
8月10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从后台对非毕业年级学生统一进行升级。
8月15日开始进行全国学籍系统初中招生录取、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9月10日将分地市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具体分设区市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全国学籍系统暂停转学发起业务。从7月21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全国学籍系统暂停转学发起业务,不支持新的跨省转学及省内转学申请。7月21日零时之前发起的转学可继续办理。
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由各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设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由省教育厅直接进行设置。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处理工作机制,方案里应明确分管局领导、业务科室具体负责人、技术支持部门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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