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特困职工子女求学可获“金秋助学”资助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7-29 17:17:49  浏览查看()

    本网讯 从石家庄市总工会获悉,“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已基本完成对2013年参加高考的特困和困难职工子女、参加中考的特困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入户助学、结对助学、集中助学等形式开展“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发放入学救助金。

  记者获悉,2013年“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具体救助范围为: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子女中,凡今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到承担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上学的,以及今年参加中考考入普通高中的均将获得救助。

  今年,“金秋助学”再次提高了对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入学救助标准,并扩大了救助范围。今年市本级具体的救助标准为:当年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市本级特困职工子女给予本科5000元、专科(含高职)4000元、中专1500元的救助,对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对当年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市本级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本科3000元、专科2000元、中专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对被2013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技工学校录取的市本级特困职工、困难职工子女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一次性救助;对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市本级特困职工子女给予1000元一次性救助,困难职工子女给予500元一次性救助;特困职工子女大学专科(含高职)、中专毕业后考入大学、大学专科(含高职)的,在原救助标准基础上补足差额,考入研究生的给予1000元入学救助。

  县(市)区入学救助标准为:对当年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特困职工子女按照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2000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特困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资金较为充裕的县(市)区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对当年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困难职工子女,结合本地情况,参照执行市总救助标准;对当年考入普通高中的特困职工子女给予一般不低于500元的救助,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一般不低于300元的救助。 同时,市总工会还对市本级管理的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希望之星”(限特困职工子女)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生活补贴。各县(市)、区参照市总补贴标准,给予在校希望之星(可仅限特困职工子女)适当生活补贴。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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