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教师超量布置家庭作业 年内不得晋升职称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6-17 18:06:31  浏览查看()

    本网讯 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7月1日起,河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实施意见将正式启用。该意见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在校时间、家庭作业等内容都作了具体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要求各学校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其中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要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在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00。非寄宿制小学、初中一律取消统一的早、晚自习;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

  在家庭作业方面,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要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

  省教育厅还加大了对违规办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超量布置家庭作业、参与集体补课和在中介机构、补习场所等进行有偿补课以及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当年内不允许晋升职称及参加评优、评先、评特等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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