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门提醒新就业者 公共场所从业需办健康证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3-02-19 10:37:22  浏览查看()

    本网讯 春节假期一过,又到了服务业从业人员工作变动的高峰期。卫生部门提醒,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需要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相关就业意向者需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

  据石家庄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场所存在着传播各种疾病的可能性,特别是痢疾、肠炎和甲肝等疾病可以通过接触传播。还有一些疾病是从业者间接传染给服务对象的,因此办理健康证不但是对自己、也是对公众负责的行为。根据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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