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新规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流动人员档案保管免费
来源:石家庄技校网  2015-01-05 16:30:48  浏览查看()

    2014年12月10日,国家五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2014年12月25日,记者从保定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虽然目前还未正式接到文件,但是明确明年起会取消相关费用,并且会根据当地情况,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保定市存在部分代理机构违规进行档案托管服务现象。对此,记者走访并了解到,保定市共有六家正规的人才交流机构。

  政策发布2015年起存档案不再缴费

  根据新规,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而在2002年至2012年,个人委托档案保管费用为240元/年;2013年至2014年个人委托档案保管费为120元/年,单位委托时需缴144元/年。

  服务升级

  更明确的7项档案服务

  根据新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保定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打好报告,结合当地情况,使新规在实施上更加细化,拓展相关服务,目前报告已递交上级部门。

  档案存放

  在这些机构最安全

  档案放哪里更放心、更安全?记者通过多部门走访核实,保定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机构包括:保定市市人才交流中心、四区各自的人才交流中心以及保定市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

  更多档案问题,也可以拨打保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2333进行咨询。

  毕业了,档案该怎么办呢?

  (1)存放在学校

  如果毕业后没有及时找到合适工作(或考研),可到学校申请暂缓就业,在两年内找到工作的,及时回校办理档案转移,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否则,两年过后,学校就会打回原籍,可能造成档案丢失。

  (2)存放在人才市场

  ①毕业没有找到单位或者考研的,可以去学校或单位所在的人才市场进行档案挂靠,千万不能弃档。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如果没有找到工作,也得记得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口是属于临时户口,有两年的期限,可以自己申请打回原籍。

  ②毕业后找到工作单位的,找就业地方人才市场挂靠。从存放人才市场开始,就可以算工龄。

  (3)毕业后档案主动打回原籍

  不管是否参加工作都可以,都可以将自己的档案拿回到原局人事局或人才市场。就算是找到国企、考到公务员,单位发函到你家乡人才市场调档案就可以了。

  (4)毕业后档案寄送单位

  现在一般公司都是把员工档案统一放在公司所在区的人才市场的。建议档案还是不要归公司管理,以防自己万一离职的时候被公司扣留。

  (5)档案存放在街道办事处

  档案在街道的话,一旦有单位录用,需要调取档案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

  摘自@人民日报官方微博

  

  调查

  保定市存在个别机构

  违规托管且费用高昂

  除了政府正规机构进行档案托管外,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保定市还存在某些中介以及派遣公司都在提供档案的托管服务。但是这些机构有无托管资质呢?2014年12月29日,记者从保定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和劳动关系处证实,目前并未授权任何一家中介或派遣公司进行学生的档案托管。

  “由于是企业行为,一旦经营困难倒闭,档案安全实在难以保证。”该知情人士进一步说。

  记者通过网络查询到,保定市某家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在其收费标准中就写明,可以提供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且费用更高。加上开户费,第一年的费用就高达580元。而根据发改委通知,2013年至2014年个人委托档案保管费才120元/年,单位委托时需缴144元/年。

  规范

  未授权机构不得管理

  经费纳入同级财政

  社会上存在的个别机构违规托管问题,档案新规要求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其相关经费则需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资金有了保障,档案托管安全也就得到了进一步保证。

  专家:国家财政补贴促使了人才机构更好地保管流动人员档案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档案学专家李颖告诉燕都记者,新规的出台,有利于减少弃档现象,对现阶段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规范。“这项政策规定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国家财政补贴也促使了人才机构更好地保管流动人员档案。”李颖说。

  同时,李颖进一步说,该新规的出台,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安全体系等三个体系的建设的具体践行,是公共服务具体的体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也将朝着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也利于推进国家层面正在进行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燕赵都市报见习记者范鹏实习生尹航)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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